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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我院医疗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提高设备的开机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医疗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更好的为临床服务,医院拟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维修、维保托管,由第三方提供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4-S-001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年
(四)项目需求:
1.名称及设备类型:对江门市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设备(康复设备、检验设备、护理设备)进行医疗设备维保,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巡检、保养、预防性维护、报废论证等工作,并供相关报告。
2.服务要求:对维保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设备提供定期巡检、保养、故障维修和包含1000元以下零配件,但不含消耗品(设备附件、灯泡、探头等)。
3.服务期限:二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日期,服务期内每年合同服务金额根据当年设备维修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二年内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不合格按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4.服务人员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派驻工程师负责医院日常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巡检及管理等服务。
5.服务地点:江门市康复医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转包。
三、其他
(一)通告期
2024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止。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经营基本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自然人响应的)。
2.服务承包其他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相关证明资料。
3.维修,维护收费标准清单。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至江门市康复医院八楼设备科报名。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报名: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0-3502120
江门市康复医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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